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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學年度(一般生)
景文科技大學九十八學年度觀光與餐旅管理研究所課程規劃表
【附則】:
1.畢業最低學分數:36學分
2.專業必修學分數:18學分;管理專業選修至少12學分;特色領域選修含觀光餐旅模組及休閒旅遊模組,應擇一模組選修;並於該模組中至少選修6學分。
3.補修學分相關規定:本所研究生未曾修過下列大學課程者,須於碩一先補修:觀光學概要、休閒產業概論、觀光餐旅概論、旅運管理、餐飲管理、旅館管理(以上六者擇三)。
4.修業年限為2-4年。
5.畢業相關規定:
(1)碩士班必須修完所有必修課程。
(2)畢業前至少投稿一篇專業論文於國內或國外學術會議或期刊,如未能及時刊載,得由指導教授具名申請補繳。
(3)研究生英文畢業門檻多益成績430分以上;多益成績未達430者,若經第二次檢定較前次進步50分以上者,得修習本校所開設之英文補救教學。修業通過者,則符合本所英文畢業門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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